深圳公司转让的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0-12-11点击量:47
一、深圳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包含哪些权利的转让?
股权转让,所包含的权利是公司股东权利的所有内容,内容如下:
1、发放股票或相关股权证明的请求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息红利分发配置请求权;
4、临时召集股东大会请求权或自行招集权;
5、列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6、对公司财务事务的监察权;
7、企业章程内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公司财务会计报的查阅权;
8、公司股份优先认购权;
9、公司剩余资产支配权;
10、股东权利损害救济权;
11、公司调整申请权;
12、对公司运营管理的建议与质询权等。
二、深圳公司股东股权的各类权利能分离开来转让么?
公司股权的本质是依托于公司股东这一身份从而在公司范围内享有的一项综合性权力。股东股权转让实际上就是股东在公司的身份转让,因而股东权利内容中的各类权利不能分离开来转让,在实操上也没法实现。
三、深圳公司企业章程能约束股权转让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能约束股东股权转让,但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具体可见公司法第72条)。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不能做出约束性规定。
四、公司现有股东相互间能自由转让股权吗?
依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互相转让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话,需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按照规定,选择合规的方式操作。
五、股权转让协议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股权转让协议自签订完成时立即生效,对股权转让的各方产生法律效力。